问题 | 抱养子女怎么去上户口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抱养的子女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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