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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不来带走算遗弃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这种情况是否算遗弃,通常来说不算,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遗弃的法律定义阐释
在法律层面,遗弃有着明确的界定。
遗弃是针对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群而言的。
具体是指,当一个人对这些特定人群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时,却坚决拒绝履行这种扶养责任,并且情节达到恶劣的程度,才构成遗弃行为。
二、此情况的具体分析
当孩子判给女方后,若女方暂时未带走孩子,这并不一定能认定为遗弃。
只要女方没有明确表达拒绝抚养孩子的意思,且对孩子的生活、成长等方面并非完全不管不顾,就不能轻易下此定论。
比如,女方可能由于工作上突然有紧急且重要的任务安排,需要全身心投入,暂时无法抽出时间带走孩子;或者是遇到临时的生活困难,如住房突发问题等,导致暂时不能按计划带走孩子。
三、后续的合理建议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男方应当主动与女方进行坦诚的沟通,了解女方未带走孩子的具体原因。
倘若女方确实表现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倾向,比如长期对孩子的生活不闻不问等,男方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向相关部门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以此来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判给小丽,但小丽暂时未带走孩子。小朱认为小丽这是遗弃孩子,而小丽称是因工作紧急任务和住房突发问题等暂时无法带走孩子,双方就小丽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遗弃是针对年老、年幼等无独立生活能力人群,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小丽未带走孩子,若未明确拒绝抚养且并非对孩子完全不管不顾,不算遗弃。
2、小丽因工作和生活临时困难暂时未带走孩子,不能认定其有遗弃行为。若后续小丽长期对孩子不闻不问,小朱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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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