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判给男方可以更改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小孩判给男方,但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一、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若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 这份协议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 只要协议切实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这种变更方式通常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二、诉讼变更 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细致地考虑各种具体情况。 总之,变更抚养权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始终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朱。后来小李想变更抚养权,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朱对孩子关心不够,小朱则觉得自己有能力抚养。小李尝试协议变更无果后,打算诉讼变更。 案情分析: 1、协议变更方面,双方未能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若要协议变更,需明确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安排,且不能损害孩子利益,显然他们未达成符合条件的协议。 2、诉讼变更时,法院会综合考量。若小李能证明小朱存在如丧失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或孩子愿随其生活且其有抚养能力等情况,法院可能支持小李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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