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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能带娃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探视权的法定属性
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这是法律赋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法定权利。
其意义深远,一方面,能让未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保持联系和交往,满足他们内心的情感需求;另一方面,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十分有利。
比如,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这种关爱能给予他们安全感和归属感。
2.探视方式与时间的确定
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
常见的方式有定期探视,比如每周或者每月固定的某几天;还有节假日探视,像春节、国庆等长假期间安排探视。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3.探视权的行使原则
在行使探视权时,必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
倘若一方的探视行为可能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存在暴力、不良引导等情况,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限制或中止其探视权。
不过,中止探视权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4.带娃生活的限制
除了正常的探视外,未经抚养方同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般不能长时间带娃生活,这是为了保障孩子生活的稳定性和日常照顾的有序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小李获得孩子抚养权,小朱有探视权。但双方就探视方式和时间协商无果,小朱常未经同意长时间带娃生活,且小李称小朱有不良引导行为,申请限制其探视权,小朱则认为自己有探视权不应受限,争议产生。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未获得抚养权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这是其法定权利,受法律保护。
2、探视方式和时间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双方工作、居住距离等实际情况判决合理安排。
3、若小朱存在不良引导等对子女不利行为,小李有权申请限制其探视权,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4、未经小李同意,小朱不能长时间带娃生活,以保障孩子生活稳定性和日常照顾有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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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