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离婚怎么判给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新生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原则是判给女方。
这主要是考虑到新生儿在成长初期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抚养权也可能会判给男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女方患有严重疾病 当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例如严重的精神疾病,这类疾病可能导致女方无法正常照顾新生儿的生活起居,无法给予新生儿应有的关爱和呵护。 在这种情况下,新生儿与女方共同生活可能会对其健康成长产生严重威胁,所以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 二、女方不尽抚养义务 若女方具备抚养新生儿的条件,比如有稳定的收入、合适的居住环境等,但却对新生儿不闻不问,不尽抚养义务。 而男方积极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且有能力为新生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三、其他特殊原因 如果女方的生活环境极其恶劣,例如居住在污染严重、治安混乱的区域,或者身边存在不良社会关系,可能对新生儿的成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这种情况下,新生儿确实无法随女方生活,抚养权也有可能判给男方。 若男方想要争取新生儿抚养权,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新生儿,小朱希望获得抚养权,小李也积极争取。争议点在于小朱患有肺结核且病情久治不愈,其能否正常照顾新生儿存疑,抚养权归属成焦点。后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案情分析: 1、小朱患有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无法正常照顾新生儿生活起居,无法给予应有的关爱呵护,新生儿与其共同生活可能威胁健康成长,从这方面看抚养权判给小李有一定合理性。 2、小李若能证明自己有能力为新生儿提供良好生活和成长环境,积极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而小朱因病情难以尽到抚养义务,法院综合考虑下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