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拒绝见妈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深入了解原因
和孩子进行耐心且细致的沟通至关重要。 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环境,让孩子感到放松和安全,然后温和地询问其拒绝见妈的原因。 孩子可能是受到周围人或环境的误导,比如抚养方的一些不当言行,让孩子对妈产生了误解;也可能是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例如新的居住环境、学校环境等,让孩子一时难以适应,从而影响了与妈见面的意愿。 二、尊重意愿与维护权利平衡 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如果孩子是基于自身合理的想法而暂时不想见妈应给予理解和时间。 但另一方面,若孩子是因为他人的不当干涉,比如抚养方为了自身目的进行错误引导,导致孩子不愿见妈这就明显侵犯了妈的探望权。 依据我国法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可以先尝试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友好、坦诚的协商,共同探寻解决孩子拒绝见妈问题的方法。 比如双方可以一起制定一些增进孩子与妈关系的计划。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探望权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保障其合法的探望权,进而促进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正常情感交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不直接抚养孩子小静。但小静拒绝见妈小朱,争议点在于小静是因自身原因还是受小李不当引导而不愿见妈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解决,可双方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需要明确小静拒绝见小朱的真实原因。若因小李不当言行误导小静,使她对妈产生误解,这侵犯了小朱的探望权。 2、应平衡尊重小静意愿和维护小朱探望权。若小静基于合理想法不愿见妈可给时间;若因小李干涉,小朱可依法维权。 3、协商不成时,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保障小朱探望权,促进亲子情感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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