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书约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可按以下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一、协议有效的情况 当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同时,约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这一安排不会对子女正常的生活、接受教育等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样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就需要独自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费用。 一般而言,后续男方不能再随意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子女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需要花费巨额的医疗费用;或者随着子女成长,教育费用大幅增加,仅凭男方一己之力难以承担等,在这些特殊情形下,男方可能有合理理由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二、协议可变更的情况 后期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例如,抚养子女的一方遭遇经济困难,收入锐减,已经无法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开销。 此时,抚养方可以尝试与女方进行协商,变更之前的离婚协议,要求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决女方是否应当支付抚养费以及具体的支付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约定小丽不支付抚养费。后小朱独自抚养孩子,孩子突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昂,小朱经济压力巨大,要求小丽支付抚养费,小丽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当初离婚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且不影响子女权益,约定小丽不支付抚养费通常有效。小朱起初应独自承担抚养费用。 2、孩子患重病属特殊情况,医疗费用剧增,小朱难以承担,此时小朱有合理理由要求小丽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各方因素判决小丽是否支付及支付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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