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两个男孩子一般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决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核心思想就是要遵循最利于孩子成长这一原则。
当双方的自身条件差不多时,诸多因素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像是孩子的年龄,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身心发展上有不同需求,比如年幼的孩子可能更需要父母细致的照料,而稍大的孩子则更看重与父母的情感交流。 孩子的性别也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不同性别孩子的性格特点等可能存在差异。 还有与父母的感情基础,深厚的感情能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更有安全感。 如果其中一个孩子已满8周岁,那么他的意愿会得到尊重,这能让孩子在重大决策中拥有一定话语权,更利于其心理成长。 为了让孩子能在相对稳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 然而,如果一方存在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有家暴行为,这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有吸毒等恶习,会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那么两个孩子很可能都会判给另一方,以确保孩子能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生活。 总之,具体的判决结果必须依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保护孩子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双方自身条件相当,一个孩子年幼,一个已满8周岁。小朱曾有过家暴行为,小李主张两个孩子都由自己抚养,小朱则认为应一人抚养一个,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权该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遵循最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年幼孩子需要细致照料,小李在照顾方面可能更具优势。 2、已满8周岁孩子的意愿应被尊重,其选择对抚养权归属有重要影响。 3、小朱存在家暴行为,这对孩子身心伤害大,从保护孩子权益角度,两个孩子判给小李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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