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时若孩子归女方,可参照以下清晰步骤办理:
一、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首先要围绕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这一核心事项展开全面且细致的协商。 关于抚养费,需明确支付金额,这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支付方式可以是定期转账、现金交付等,需确定具体形式;支付期限也要明确,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等。 探视权的安排同样重要,协商完成后,要形成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确保各项约定清晰明确。 二、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拟定好的离婚协议书等。 然后,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后,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此时,离婚协议正式生效,孩子的抚养权按照协议约定归女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小李。双方就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探视权等协商后形成书面协议。申请离婚登记时材料齐全,进入冷静期。但冷静期届满后,小朱因工作忙未在三十日内与小李一同去领离婚证,小李认为小朱故意拖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最初协商并形成离婚协议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孩子抚养权及相关事项的约定明确具体。 2、进入冷静期后,小朱未按规定时间与小李共同申请领离婚证,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后续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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