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尽抚养义务怎么举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证明一方未尽抚养义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一、生活费用方面 生活费用是抚养孩子的基础支出,这方面的举证至关重要。 可以仔细收集相关的支付凭证,若双方事先约定了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如1000元,那么实际的转账记录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如果记录显示对方长期未按照约定足额支付,甚至多次拖延支付,就足以说明其在生活费用方面未尽抚养义务。 而且,除了转账记录,一些现金支付时对方出具的收条等,也应妥善保存。 二、教育和医疗支出 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也是抚养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长应保留好孩子教育费用的发票,包括学费、书本费、课外辅导费等的票据,以及医疗费用单据,如看病的挂号单、检查报告、药品清单等。 在孩子面临重大教育需求,例如上学报名缴费时,或者孩子生病需要治疗的关键时候,如果对方没有承担相应的费用,这些票据就能作为有力证据,证明其未履行抚养义务。 三、日常陪伴和照顾 邻居、老师、保姆等的证人证言在这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他们可以证实对方很少看望、关心孩子,几乎未参与孩子日常生活的照顾。 例如,邻居可以证实一年到头很少见到对方来照顾孩子,老师也能说明对方很少参与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等。 四、沟通记录 双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聊天记录、短信等也要留存好。 若其中显示对方明确表示不愿履行抚养义务,这无疑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朱抚养。小李承诺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常拖延支付,教育、医疗费用也很少承担。邻居称小李很少看望孩子,且双方聊天记录中,小李曾表示不想管孩子。小朱认为小李未尽抚养义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生活费用方面,银行转账记录、收条等可证明小李未按约定足额、按时支付抚养费,显示其未尽该方面抚养义务。 2、教育和医疗支出上,相关票据能证实孩子有费用需求时小李未承担相应费用,说明其在此方面未履行义务。 3、日常陪伴照顾,邻居、老师等证人证言可表明小李很少关心照顾孩子。 4、沟通记录中小李明确表示不愿履行抚养义务,也是其未尽抚养义务的有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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