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再婚,依然需要给抚养费,这是有明确依据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基于法定义务 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 即使夫妻关系解除,子女无论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始终都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从法律层面来讲,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女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得到父母双方应有的关爱和支持。 二、保障子女权益 支付抚养费对于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各方面需求至关重要。 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必要的物质条件。 抚养费能够为他们提供这些基础保障,确保其健康成长。 父母一方的婚姻状况发生改变,并不能成为终止履行这一义务的理由,因为子女的成长需求是持续存在的。 三、遵循具体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通常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中都有明确规定。 这是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 除非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可以对抚养费数额进行适当调整,但支付义务是不能免除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李生活,小朱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后小朱再婚,便想停止支付抚养费,认为自己组建了新家庭有新负担,小李则要求小朱继续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义务看,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不因离婚消失,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再婚不能成为停止支付的理由。 2、保障子女权益方面,抚养费能保障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小朱停止支付会影响子女正常成长。 3、遵循具体规定角度,之前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了抚养费相关内容,除非特殊情况,小朱支付义务不能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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