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一方不来怎么处理孩子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要是其中一方在开庭的时候没有到场,法庭一般就会进行缺席审理。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方面,要是有固定收入的话,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这个人每个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给予。 如果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是可以适当提高一些的,不过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当对方不出庭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对方的收入证明以及银行流水等这些证据,来准确地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要是对方依旧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对对方的工资以及账户等进行冻结、划拨等操作,这样就能很好地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案开庭时,小李未到场,法庭进行缺席审理。双方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存在争议,小朱主张按标准确定抚养费,小李此前未明确表态。小朱能否依据相关标准确定抚养费数额成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法庭进行缺席审理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即使一方未到庭,案件也能依法推进。 2、若小李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确定,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则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确定。 3、若小李不履行支付义务,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冻结、划拨其工资及账户等,保障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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