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到两周岁的娃子怎么才能判给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问题上,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然而,如果女方出现以下这些情况,那么子女是可以跟随男方生活的。 其一,女方患有那种经过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对子女健康有严重影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太适合与她共同生活;其二,女方明明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却不尽自己应尽的抚养义务,而男方又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其三,由于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没有办法再跟随母亲生活。 男方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女方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并且还要证明自己自身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 同时,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也会全面地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孩子未满两周岁。小丽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性疾病,小朱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小丽则认为应按两周岁以下归母亲抚养原则来判,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丽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性疾病,属于对子女健康有严重影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太适合与她共同生活。 2、小朱若想获得抚养权,需提供小丽不适合抚养的证据,且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如稳定收入、固定住所等。 3、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条件、抚养意愿等因素,以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