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满8周岁后可以重新申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其真实意愿应当得到尊重。
在父母离婚这一情境下,孩子满8周岁之后,便拥有了自己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权利。 倘若孩子清晰地表达出希望重新申请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对孩子的这种意愿予以考量。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差无几,那么孩子的意愿就可能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但要是其中一方的抚养条件明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总之,孩子满8周岁后是可以重新申请跟随另一方生活的,但其最终的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和权衡,以确保孩子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9岁的女儿小静表示愿随小朱生活。一段时间后,小静向法院提出想重新跟随小李生活。小朱认为自己抚养能力也不错,不应变更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静已满8周岁,其重新选择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法院会予以考量。 2、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小朱和小李的经济收入、工作稳定性、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抚养条件。 3、若双方抚养条件相近,小静的意愿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若一方抚养条件明显更优,法院可能倾向于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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