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给男方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当父母离婚后,其中一方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而另一方则需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部分费用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一部分。 关于费用的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议;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进行给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绝对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同样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抚养子女,小李支付抚养费。双方就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期限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小朱称孩子体弱需更多费用,小李则称自己收入不高,不应按高比例支付,争议焦点在于抚养费比例该如何确定。 案情分析: 1、若小李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 2、若小李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可依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鉴于孩子体弱情况,属于特殊情况,法院可酌情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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