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一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确定方式较为复杂,其实主要就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
一般是以月为基本单位来计算,而年抚养费就是月抚养费乘以12。 具体来讲,要是父母中有固定收入的话,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比例来给付。 如果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是可以适当提高一些的,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当然,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那上述比例是可以适当进行提高或者降低的。 这里要特别注意,抚养费应该定期给付,要是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生活需求,让他们在离婚后的生活中也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就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月收入10000元,小丽认为应按25%比例支付抚养费,即月付2500元,年付30000元,且要求一次性给付。小朱则认为自己有其他生活支出,不应按此标准支付,也不想一次性给付。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小丽主张按25%计算有一定依据,但小朱若有合理支出影响负担能力,比例可适当调整。 2、抚养费定期给付是常态,一次性给付需有条件,小朱若确实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可不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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