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可以追偿过去的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追偿过去的抚养费,下面为您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一、法律依据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抚养子女被明确规定为父母的法定义务。 这一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而设立的。 当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或者经由法院作出判决后,各方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或判决内容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 如果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依法享有要求其支付拖欠抚养费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是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二、适用情形 1.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规定了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标准和方式,例如每月支付一定金额、按季度支付等,而一方却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另一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过去拖欠的抚养费。 2.即便之前双方并没有关于抚养费的明确约定,但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抚养关系,以及一方存在未支付抚养费的客观事实,同样也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三、诉讼时效 一般而言,抚养费的追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这主要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在生活和成长过程中,对抚养费有着持续且必不可少的需求,需要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成长所需的费用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总之,只要存在一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另一方就有权追偿过去的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约定小李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但之后小李常拖欠抚养费,小朱多次催告无果。小朱认为小李应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小李却称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义务。小李与小朱就抚养费有明确约定,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小朱有权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2、即便小李称经济困难,也不能成为其不支付抚养费的合理借口。抚养费的追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获取抚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