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律师商品房纠纷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关于此问题,我可以提供更为详细的解答:商品房销售产生纠纷时,以下是处理的一般步骤:
首先,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一般的情况下,应由被告的住所所在地法院拥有管辖权,但是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其次,向法院提交申诉状,其中需明确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申诉的具体要求,以及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同时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如果无法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状,也可以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申诉。只要满足了上述条件,就可以向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从而正式启动申诉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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