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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判孩子判谁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一系列原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判定: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然而,如果母方患有严重疾病,例如心脏病、精神疾病等,或者患有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且这些疾病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方。
2.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判定:
双方协商:首先会优先考虑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需求,共同商讨出一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
法院判决: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就会介入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例如,孩子随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若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该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一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抚养孩子,法院通常会支持另一方的诉求。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会始终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两人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心脏病,认为自己仍可抚养孩子;小李则认为小朱的病情对孩子成长不利,要求获得抚养权。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小朱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小李要求抚养孩子,孩子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按一般原则孩子应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有心脏病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所以抚养权判给小李更合适。
2、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小朱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小李要求抚养且孩子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综合考虑,法院应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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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