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岁孩子离婚的时候判给妈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给母亲的情况,具体介绍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生活,但有例外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离婚时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 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 比如,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孩子就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可能就不会判给母亲。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特定情形下优先判给母亲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例如,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从保护母亲权益和孩子成长的角度,可能会判给母亲。 另外,如果孩子随母亲生活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像孩子已经适应了母亲所在的生活环境、学校等,此时抚养权也可能倾向于母亲。 还有,若母亲没有其他子女,而父亲有其他子女,为了平衡和保障孩子的成长,也会优先考虑母亲。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结合母亲抚养能力来判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 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并且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也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总之,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子女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患有肺结核,小李主张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另有孩子已过两周岁,母亲小静做过绝育手术,父亲小胡想争取抚养权;还有八周岁以上孩子愿随母亲小丽生活,父亲对此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对于不满两周岁孩子,因小朱患有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从利于孩子成长角度,抚养权可能判给小李。 2、对于过两周岁孩子,小静做过绝育手术,从保护其权益和孩子成长考虑,抚养权可能优先判给小静。 3、八周岁以上孩子明确愿随小丽生活,且小丽有抚养能力,抚养权可能判给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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