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一方不让探望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抚养权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时,可参考以下方法来妥善处理:
一、协商解决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毕竟,探望孩子是每一位父母的合法权益,也是孩子健康成长所需要的。 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 在沟通中,清晰且明确地向对方阐述自己探望孩子的重要性和迫切意愿,比如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以及探望对孩子情感发展的积极影响。 同时,共同探讨并争取制定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例如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通常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够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从中斡旋。 调解人员会了解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分析矛盾的焦点所在,通过耐心的劝导和协调,努力促成双方就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三、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详细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确定自己的探望权以及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 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公正的判决。 若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从而切实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但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制定探望方案,遭拒;后申请居委会调解,仍未达成一致,小朱遂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小朱有探望权,可小李依旧不履行判决。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选择协商解决是合理的,探望权是法定权利,通过沟通阐述探望的重要性并制定方案有利于问题解决,小李拒绝协商缺乏合理性。 2、申请调解也是恰当的途径,居委会等可居中协调。调解不成后诉讼是合法的维权手段,法院判决应被遵守,小李不履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探望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