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这件事,其实不一定非得去办理公证。
从法律层面来讲,男女双方完全可以通过一份书面协议来明确男方放弃抚养权。 这份协议在双方都签字之后,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 要知道,公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要走的程序哦。 不过呢,经过公证的协议,它的效力会更容易被大家所认可,而且在将来可能出现纠纷的时候,也能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要是以后男方突然反悔了,按照法律的规定,抚养关系的变更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才行,比如说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之类的。 如果双方没办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这件事达成一致意见,那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判决。 总而言之,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是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的,公证并不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但是公证能够让协议的效力更强,证明力也更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小朱放弃孩子抚养权,二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此事,小朱认为无需公证,小丽则觉得公证后协议效力更易被认可,双方产生争议。后小朱反悔想变更抚养关系,小丽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签订的放弃抚养权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公证并非法定必经程序,所以从法律层面小朱最初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有效。 2、小朱反悔想变更抚养关系,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小丽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等,否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不会轻易支持小朱变更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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