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两岁的女孩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离婚的情形下,两岁的女孩被判给母亲的几率相对较大。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 然而,如果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状况,那孩子就可能会跟随父亲生活:倘若母亲患有那种经过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极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母亲一同生活;要是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又或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当父亲主张直接抚养孩子时,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上述这些情形是真实存在的。 不然的话,法院通常都会将孩子判给母亲。 总而言之,到底最终判给谁,需要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不满两周岁的女儿小丽。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双方都想争取小丽的抚养权。小朱认为按照《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小李称小朱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病,不适合抚养小丽。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 2、小李主张小朱患有疾病不适合抚养,需要提供证据。若无证据,法院一般会将小丽判给小朱。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小朱确实存在不适合抚养的状况,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小丽的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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