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不履行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离婚后抚养费未被履行的状况时,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关键材料。
首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必不可少的,清晰地载明了双方在抚养费方面的约定,包括具体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未履行的具体情况等,这是追讨抚养费的重要依据。 孩子的出生证明也很重要,能确切地证明子女的身份以及其在成长过程中所具有的抚养需求,让人们清楚地看到孩子需要被抚养的事实。 未履行方的收入证明同样关键,像工资单可以直观地展示其每月的收入水平,纳税证明则能反映其整体的经济状况,从而帮助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以往支付抚养费的记录也不可或缺,比如银行转账凭证,这些凭证能够明确地证明未履行方过去是否按时、足额地履行了抚养义务。 此外,如果有与抚养费相关的变更协议,也必须一并提供,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抚养费的金额或支付方式等。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将们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考量,从而促使未履行方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未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小朱拿着离婚判决书、孩子出生证明、小李收入证明(工资单、纳税证明)、以往支付抚养费记录(银行转账凭证)以及相关变更协议向法院起诉。小朱称离婚判决书明确了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小李却不执行,且收入证明显示小李有支付能力。 案情分析: 1、离婚判决书是关键证据,明确双方约定,可证明小李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2、孩子出生证明能体现孩子抚养需求,辅助说明抚养费支付的必要性。 3、小李收入证明可判断其支付能力,以往支付记录能表明其履行情况,变更协议若有也会影响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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