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交出孩子可以认定成拒不执行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仅从拒不交出孩子这一单一行为,很难径直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罪。
拒不执行罪的核心在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予执行,并且情节严重。 在离婚这类纠纷情境中,倘若一方坚决不交出孩子,这往往更多地是归属于抚养权纠纷等民事范畴的事宜。 然而,当法院已经作出了关于孩子抚养权等相关的判决之后,倘若一方明明具备执行的能力,却蓄意地拒不交出孩子,并且情节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像是给另一方以及孩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的不良影响等,那么此时就很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全面而综合的考量。 只有在各项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准确地对是否构成拒不执行罪作出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小朱。之后小胡(小朱亲属)带着孩子拒不交给小李。小胡坚称这只是抚养权纠纷,不是拒不执行判决。但小李表示,小胡的行为严重影响自己与孩子的正常生活,要求追究小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情分析: 1、仅拒不交出孩子这一行为难以直接认定为拒不执行罪。 2、此行为核心是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故意不执行且情节严重才可能构成该罪,需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和证据。 3、本案中需判断小胡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若达到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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