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跟女方男方应该付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倘若父母一方并未直接抚养子女,那么其就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额度以及期限的长短,首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协议商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通常情况下,如果父(母)方有固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进行给付。 倘若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然而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父(母)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予以确定。 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那也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的比例。 总之,具体的抚养费数额需要综合考虑男方的收入等实际情况,通过详细的计算和考量来最终确定,以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成长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他们的孩子归小李直接抚养。小朱有固定收入,但小朱和小李就小朱应承担的抚养费比例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应按小朱月总收入30%给付,小朱觉得过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于是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承担抚养费,数额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小朱有固定收入,正常情况下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付,若小朱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法院将综合小朱收入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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