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女方抚养男方有权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未婚便生育了子女,一般由女方负责抚养,此时男方没有权利随随便便地要求将孩子要回去。
然而,要是女方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子女抚养的状况,像是身患严重疾病,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等,男方就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这一行为必须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抚养孩子的条件出现了极为重大的变化等等。 法院在进行审查和裁决的时候,会以子女的利益能够达到最大化作为根本原则。 在应对这类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充分地考量子女自身的意愿以及他们实际的生活状况。 男方若想要要回抚养权,就必须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用以证明女方存在着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并且变更抚养权这件事对子女的成长是有利的。 总而言之,对于未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变更事宜,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以此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婚生育了子女,孩子一直由小李抚养。后来小朱想夺回抚养权,小朱称小李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小李否认。双方僵持不下,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未婚生育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但女方若存在不利于子女抚养的状况,男方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2、小朱称小李身患重病,若想胜诉需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会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审查裁决,同时也会考量子女意愿及生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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