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律两个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当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要原则。 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在生活上更依赖母亲,母亲能给予他们更细致的照顾和关爱。 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情况就稍微复杂一些。 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在判决过程中,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考量标准。 例如,若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因为这对孩子的未来家庭构成有一定影响;如果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那么这一方也会更有优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从孩子的情感需求角度考虑,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也可能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时,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这体现了对孩子自主意识的重视,让孩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自己的抚养决策中。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子小胡,小胡五岁。小朱和小李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对小胡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已做绝育手术,且小胡一直由小朱照顾较多。小李则称自己有更好的经济条件能给小胡更好的生活。两人无法达成协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胡五岁,属于两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判决会以最有利于小胡的原则考量。 2、小朱做了绝育手术这一因素对其争取抚养权有利。 3、小胡一直由小朱照顾较多,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小胡不利,这也增加小朱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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