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岁的孩子可以根据意愿选择父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孩子达到八周岁这个年龄阶段时,他们便拥有了可以依据自身意愿来决定跟随父亲或是母亲生活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相关条文,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此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认知与判断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己对于抚养人的选择倾向。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且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的时候,会高度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所表达出的真实意愿。 不过,这仅仅是众多考量因素中的一个,法院并不会仅仅因为子女的这一意愿就直接作出决定。 法院依然会全面地综合考量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比如经济收入水平、稳定的工作状况等,还有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多方面的因素。 其目的就是要以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根本原则,通过严谨的分析和权衡,最终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确保孩子能够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育有一个八岁的孩子小胡。小胡表示想跟随母亲小丽生活。但小朱经济收入较高且居住环境更好。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条件好更适合抚养,小李则觉得应尊重孩子意愿。 案情分析: 1、小胡已八岁,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有一定作用。 2、法院不会只看小胡意愿,小朱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抚养能力和条件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法院会综合各方面,以最有利于小胡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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