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一方可以拒绝另一方带走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权一方一般具备阻止另一方未经其许可擅自把孩子带走的权力。
从法律层面来讲,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的人身以及财产方面所拥有的管教与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当通过离婚或是其他情形确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后,非抚养权方虽然享有探望权,然而要带走孩子就必须得到抚养权方的同意。 倘若没有获得同意就擅自把孩子带走,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此时,抚养权方有权利借助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把孩子归还回来,并且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让对方把孩子送回。 不过,在一些特殊且紧急的状况下,就像孩子正面临着生命安全等极为重大的危险,非抚养权方采取临时带走孩子的措施来保护孩子,这时候就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评判其行为是否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朱。一次小李未经小朱许可要带走孩子,小朱阻止,小李称有特殊原因但未详细说明。小朱认为小李侵犯自己抚养权,小李觉得自己也有权利带走孩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抚养权方,按法律有阻止小李擅自带走孩子的权力,小李未获同意的行为可能侵权。 2、小李若不能证明存在如孩子面临生命危险等特殊紧急状况,其擅自带走孩子行为不合法,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归还孩子并追究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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