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之前拿抚养费离婚了还用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中,一旦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义务,通常是要持续进行支付的。
抚养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女在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对子女所应尽的法定责任。 当初离婚时所确定的抚养费标准,往往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子女正处于成长关键期,在学习用品、课外辅导等方面的花费就会较多; 还有父母各自的负担能力,若一方收入较高,承担相对较多的抚养费也是合理的; 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不同,抚养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出现重大变化,像子女突然患上重大疾病这种特殊情况导致费用大幅增加,原抚养费支付方就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继续支付。 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对抚养费支付事宜进行变更,或者经由法院判决进行变更,那么就按照变更后的约定或者判决来执行。 总的来说,一般是需要继续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除非出现了法定的变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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