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去民政局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有以下这些要点需要注意。
其一,必须得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这能证明你的户籍信息; 身份证也不能少,它能确认你的身份; 结婚证更是关键,代表着你们的婚姻关系。 同时,还要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里面要清楚地写明双方都自愿离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支付等,以及财产如何分割、债务怎么处理等都要协商一致并明确写下来。 其二,一定要保证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得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办理离婚登记。 其三,离婚登记的申请期限是从结婚登记那一天开始算起,一年之内都可以申请,要是超过一年了,民政局就不会受理。 最后,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仔细审查相关材料。 要是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比如信息填写错误或者有欺诈等情况,那是绝对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的。 总之,离婚可不是小事,双方都得慎重考虑清楚,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小朱带了身份证、户口簿,小李却忘记带结婚证。他们虽有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对财产分割部分有争议。且小朱认为结婚已超一年,不知能否办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发现小李材料不全且协议书有争议,未受理。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办理离婚需带齐证件材料,小李未带结婚证是不符合要求的。 2、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必须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他们在财产分割上有争议,这也导致无法办理。 3、关于结婚超一年是否能办离婚登记,按规定是从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他们超期了,这也是不被受理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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