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签订孩子抚养协议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孩子抚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强制需要进行公证这一程序。
公证并非是该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只要协议是由双方真实意愿所表达出来的,并且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协议就是有效的。 公证所带来的好处在于,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具备更高的法律效力以及证据效力。 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情况中,这样的协议更容易被法院所采信。 2.不过呢,即便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如果双方都已经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形,那么该协议同样是有效的。 3.综上所述,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要对孩子抚养协议进行公证。 如果希望能够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证据力,那么选择公证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但如果双方之间相互信任,并且能够自觉地履行协议的内容,那么不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不会对协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曾签订孩子抚养协议,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但后来二人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协议未公证就无效,小李则觉得只要双方按协议履行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即便不公证协议也有效,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孩子抚养协议生效不以公证为必备条件,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且无违法强制规定就有效。 2、在双方已按协议履行义务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即使未公证协议同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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