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爸离婚后又生了孩子算重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爸爸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婚,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离婚后合法登记结婚再生育孩子的情况: 这种情形下不构成重婚。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关系的成立以合法登记为重要依据。 当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便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 在这种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生育子女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行为。 2.离婚后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孩子的情况: 此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结婚”,不仅包括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的形式,还涵盖了虽未进行登记,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实质情况。 比如,两人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孩子,这种行为就可能触及重婚罪。 总之,判断的关键在于爸爸离婚后,与生育孩子的另一方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爸爸与妈妈离婚后,和小丽未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了孩子,小朱怀疑爸爸构成重婚。而小胡的爸爸离婚后与小静合法登记结婚后生育孩子,有人也质疑其构成重婚,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爸爸的情况不构成重婚。在我国,婚姻关系以合法登记为依据,小胡爸爸与小静完成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此婚姻关系下生育子女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爸爸的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包括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其中“结婚”包含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小朱爸爸与小丽未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孩子,可能触及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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