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举证没有共同生活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一些在相关情境下,用以举证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常见且有效的方法,具体介绍如下:
一、居住证据 首先,提供自己单独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至关重要。 这份合同需清晰显示租赁的具体时间、房屋地址等关键信息,以此证明在离婚期间,自己是独自在外租房居住,与配偶没有共同居住的事实。 其次,可寻求小区物业、居委会等相关机构出具居住证明。 这些机构相对比较权威,他们能够证实自己单独居住的真实情况, 二、生活消费证据 个人生活消费的各类票据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例如水电费、物业费的缴费单据,能显示缴费主体仅为自己;购物小票也能反映出日常消费是个人行为,不存在夫妻共同消费的情况,这些都能侧面佐证双方没有共同生活。 三、证人证言 邻居的证人证言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邻居长期观察,若未曾见过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形,其证言能对事实起到支持作用。 此外,朋友、同事等熟悉双方情况的人的证言也很重要,他们可以证实知晓双方处于分居、未共同生活的状态。 四、通讯记录 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等若涉及到关于未共同生活的相关表述,同样可作为证据。 这些记录能直观反映双方的生活状态。 五、工作及行程证据 工作出差、外地任职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开具的出差证明、任职文件等,显示因工作原因长期分离,客观上无法共同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对于是否共同生活存在争议。小朱主张分居,提供租房合同、物业居住证明、生活消费票据、邻居证言、通讯记录及工作出差证明等,证明自己独自生活;小李则称双方仍共同生活。 案情分析: 1、小朱的房屋租赁合同若真实有效,明确租赁时间等信息,能有力证明其单独居住。 2、物业、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及出入记录,可增强其单独居住的可信度。 3、生活消费票据显示仅个人缴费消费,侧面反映未共同生活。 4、邻居等证人证言若真实,能辅助证明分居事实。 5、通讯记录有相关表述及工作证明显示分离,也能支持小朱主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