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写的遗嘱怎么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也就是自己亲自书写的遗嘱,若要使其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必须能够正确清晰地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意味着其精神状态要正常,不存在精神错乱、痴呆等影响认知和判断的情况,意识也要始终保持清晰,能够对自己的财产处分等事项作出合理的决定。 比如,不能是在神志不清、昏迷或者受精神疾病困扰时书写遗嘱。 二、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内容必须完全出于遗嘱人自愿,不存在受到他人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威胁下,被迫按照他人的要求书写遗嘱内容。 三、内容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而不能涉及他人财产。 例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遗嘱人就无权单独处分。 四、形式要件 1.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不能由他人代笔。 2.要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能使用化名、笔名等代替。 3.必须准确注明年、月、日,以此确定遗嘱的时间先后顺序。 自书遗嘱通常无需见证人。 不过,为防止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书写时应确保字迹清晰、内容明确。 若对遗嘱效力存在疑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者进行公证。 案情回顾: 小朱年老体弱,自书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但小胡提出异议,称小朱书写遗嘱时精神恍惚,且怀疑小朱是受小李胁迫,遗嘱内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部分,遗嘱签名用的是曾用名,日期也只写了年份。 案情分析: 1、小朱书写遗嘱时若精神恍惚,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此该遗嘱可能无效。 2、若小朱是受胁迫书写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那此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效力存疑。 3、遗嘱处分了配偶财产,内容不合法,涉及他人财产部分应属无效。 4、签名用曾用名及日期标注不全,不满足形式要件,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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