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代书遗嘱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嘱人口述真实意思 遗嘱人要亲自清晰、准确地口述遗嘱内容。 这是代书遗嘱的基础,因为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和想法的体现。 例如,遗嘱人对于财产的分配、身后事务的安排等,都要明确无误地表达出来,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被误导、胁迫的情况。 二、代书人合格 代书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代书人不能是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他们有密切经济关系的人,以确保代书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见证人数及资格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些见证人同样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他们要全程见证遗嘱人口述、代书人记录等过程,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四、注明相关信息 代书遗嘱要清楚地注明遗嘱的年、月、日,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 此外,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各自的身份和对遗嘱内容的认可。 需要强调的是,若代书遗嘱欠缺上述任何一个条件,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因此,在订立代书遗嘱时,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代书遗嘱处分财产,找小李代书,小胡和小丽作见证人。但小朱口述时因受小静胁迫,财产分配并非其真实意愿。且小李与继承人存在经济关系,代书遗嘱未注明日期,各方签字也存在遗漏,该遗嘱有效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口述内容因受胁迫非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遗嘱人口述真实意思这一条件,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2、小李作为代书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具备代书人资格,影响代书过程公正性和客观性。 3、遗嘱未注明日期,且签字存在遗漏,不满足注明相关信息的要求,也会使遗嘱效力存疑。 4、见证人数虽符合要求,但代书人及相关情况存在问题,整体影响遗嘱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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