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之后获得的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立遗嘱之后获得的财产处理,有以下需要了解的要点:
1.遗嘱效力范围: 遗嘱通常是在订立时,对当时已有的财产作出明确的处分安排。 比如说,一个人在立下遗嘱时,会根据当时自己拥有的房产、存款等财产状况,来确定这些财产在自己去世后如何分配。 而对于立遗嘱之后新获得的财产,比如在立遗嘱后通过投资获得了一笔新的收益,或者购买了新的房产等,原遗嘱一般是不会直接对这些新财产进行涵盖和处分的。 2.法定继承补充: 当遗嘱没有涉及到后续获得的财产时,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这部分财产通常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继承人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去继承这些财产。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例如,如果被继承人在立遗嘱后购买了一辆新车,且遗嘱中未提及该车,那么在其去世后,这辆车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3.重新订立遗嘱: 若被继承人希望新获得的财产也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那么可以通过重新订立遗嘱或者订立遗嘱补充条款的方式,来明确新财产的归属。 比如,被继承人在获得新房产后,可重新订立遗嘱或者添加补充条款,指定该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 这样在法律上就能确保其对新财产处分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对当时自己的房产、存款等财产作了分配安排。之后小朱通过投资获得新收益并购买新房产,遗嘱未涉及。小朱去世后,子女们对新获得财产的继承产生争议,部分认为应按法定继承,部分认为应按原遗嘱。 案情分析: 1、小朱原遗嘱效力范围仅针对订立时已有的财产,对于立遗嘱后新获得的投资收益和房产,原遗嘱并未涵盖,不能直接按照原遗嘱处分。 2、由于遗嘱未涉及新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补充原则,这部分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按法律规定顺序和份额继承。 3、若小朱生前希望新财产按自己意愿处分,应重新订立遗嘱或订立补充条款明确归属,未采取此措施则应遵循法定继承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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