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人离世遗产是子女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亲人离世后,遗产的继承并非简单地只由子女来承接,其实际情况相对复杂,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定继承 当亲人离世时,若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继承人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与逝者有着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依照遗嘱所指定的方式和份额进行分配。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比较灵活,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比如指定某个子女继承大部分遗产。 同时,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例如将部分遗产赠予一直照顾自己的邻居等。 三、遗赠扶养协议 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在遗产继承时就按照协议来办理。 而且,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比如,某位老人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对方照顾自己的生活,自己去世后对方可获得相应遗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优先按照协议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未留遗嘱且无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继承出现争议。小朱的配偶小丽、子女小李和小胡,以及兄弟姐妹小静都认为自己有优先继承权,对于遗产该如何在他们之间分配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在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丽作为配偶、小李和小胡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优先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静作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小静通常不能参与继承,小朱的遗产应由小丽、小李和小胡共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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