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宣判取保候审的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庭宣布判决结果的时候并不会立即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但是,由于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案件的调查以及审查起诉环节,因此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告的行为表现,法院认为在宣布判决结果的同时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法,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例如,当被告的身体健康状况出现问题,无法适应监狱环境的条件时; 或者在案件事实明了,并且被告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可以及悔过态度良好,实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等情况下,法院就有可能在宣布判决结果的同时决定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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