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边立的遗嘱可以推翻前面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遗嘱的问题时常会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般来说,后面立的遗嘱是可以推翻前面所立遗嘱的,这主要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一、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遗嘱人是有权利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 这是因为遗嘱人的实际行为表明其对之前遗嘱内容做出了改变。 二、以最后遗嘱为准 当一个人立了数份遗嘱,且这些遗嘱的内容相互抵触时,那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这里要特别注意遗嘱的形式和效力问题。 例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公证遗嘱的特殊情况 虽然现在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像以前那样具有绝对的优先性,但如果要对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还是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总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要求,后面所立的遗嘱通常就可以推翻前面的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先后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遗嘱表明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小李,之后又立了一份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小胡,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此外,第一份遗嘱为自书遗嘱,但未注明日期,第二份遗嘱是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争议点在于哪份遗嘱有效。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的变更,小朱后立遗嘱表明其对之前遗嘱内容做出改变,存在变更意图。 2、按照“以最后遗嘱为准”原则,虽小朱立有两份遗嘱且内容抵触,但第二份代书遗嘱因见证人不足,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可能无效。 3、两份遗嘱中,第一份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也存在形式瑕疵。所以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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