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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方法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法定继承
在重组家庭中,若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那么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法律上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
子女的范围比较广泛,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收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扶助义务的情况。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指定分配。
既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有多种形式,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也都需符合相应的法定形式要件,这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重组家庭,小朱去世时未立遗嘱。小朱有与前妻生育的子女小胡,小李带来与前夫生育的子女小丽,且小朱对小丽尽了抚养义务。在分配小朱财产时,小胡和小丽就谁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相关规定,小胡作为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小丽虽非小朱亲生,但小朱对其尽了抚养义务,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中,小胡和小丽均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小朱财产的分配。若小朱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指定分配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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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