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不用做公证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继承并非必须要做公证,这是很多人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
一、法律规定的变化 在过去,房屋继承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等手续时,往往将继承公证作为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想要顺利完成房屋产权的过户,就必须先进行继承公证。 然而,如今的情况发生了改变。 司法部已经取消了继承中强制公证的规定,赋予了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二、公证的作用体现 尽管公证不再是必需的程序,但它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公证能够增强继承行为的公信力和证明力。 在现实生活中,当存在多个继承人时,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 通过公证,可以清晰明确地界定各继承人的份额以及他们的真实意愿,从而有效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保障继承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可供选择的替代程序 如果当事人选择不进行公证,也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房屋继承问题。 一方面,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确定继承份额和房屋的归属。 在获得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再凭借该文书办理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 另一方面,若全体继承人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 此时,需要提供诸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小朱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作为继承人,在办理房屋继承时,对于是否进行公证产生争议。有的认为应按过去习惯公证,有的觉得如今可不公证。 案情分析: 1、根据司法部规定,如今继承中强制公证已取消,当事人有自主选择权,所以小朱等人可以选择不公证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房屋继承问题。 2、公证虽非必需,但有增强公信力和证明力的作用。如小朱家存在多个继承人,公证可明确份额和意愿,避免日后纠纷。 3、若不公证,可通过诉讼由法院确定份额和归属,凭生效文书办理过户;若协商一致,也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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