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推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推翻公证遗嘱,可参考以下具体情况及对应方法:
一、立新的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立遗嘱人有权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立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由于自身想法发生变化、家庭情况改变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后续又重新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并且新遗嘱的内容与原来的公证遗嘱不一致。 例如,立遗嘱人最初将房产公证给大儿子,后来觉得小儿子更需要照顾,便重新订立公证遗嘱将房产给小儿子。 这种情况下,新的公证遗嘱就会取代旧的,原公证遗嘱也就被推翻了。 二、证明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 若想通过此方式推翻公证遗嘱,需要证明原公证遗嘱存在特定的法定无效情形。 比如,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或者是受欺诈胁迫订立遗嘱,有人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让立遗嘱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遗嘱内容;又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 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公证遗嘱无效。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进行详细的审理,若最终认定确实存在无效情形,就会依法判决该公证遗嘱无效,从而实现推翻原公证遗嘱的目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房产给大儿子小李,后觉得小儿子小胡更需照顾,又立新公证遗嘱将房产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认为新遗嘱无效,争议点在于新公证遗嘱能否推翻旧公证遗嘱。此外,若存在法定无效情形能否推翻公证遗嘱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立遗嘱人有权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遗嘱。小朱后续订立的新公证遗嘱内容与旧遗嘱不一致,新遗嘱依法可取代旧遗嘱,故小胡依新遗嘱可取得房产。 2、若要证明公证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需有相应证据。如能证明立遗嘱时小朱无民事行为能力、受欺诈胁迫或遗嘱内容违法等,经法院审理确认后,该公证遗嘱可被依法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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