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法律继承顺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这里的合法婚姻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经过登记等法定手续确立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对房产有法定继承权。 2.子女: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可继承房产。 3.父母: -生父母:亲生父母对子女的房产有法定继承权。 -养父母:通过合法收养关系确立的养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继承。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被继承人可立遗嘱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小静和小丽。此外,还有同母异父的姐妹。各方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有人认为非婚生子女不应继承,有人认为姐妹也有份。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对小朱房产有法定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小胡虽是非婚生子女,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可继承房产。 3、小静和小丽作为养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 4、同母异父的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不参与继承。若小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则按遗嘱继承;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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