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继承遗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涉及继承遗产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一、继承已完成的情况 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继承了遗产时,通常情况下,该遗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这里存在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该遗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这部分遗产,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分配。 通常是均等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二、继承未完成的情况 要是遗产还没有实际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时,一般会暂时不处理这部分遗产。 等到遗产实际分割完成后,另一方如果认为其中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就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在处理离婚时继承遗产的分割问题时,关键是要确定遗产是否已经完成继承,以及遗嘱中是否有特殊的约定,然后依据这些来准确判断该遗产在离婚时的具体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涉及遗产分割争议。小朱在婚姻存续期继承了一笔遗产,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但小李认为小朱有隐匿部分遗产行为,且在分割时应多照顾自己。另外,小胡去世后遗产未分割,小朱作为继承人之一,小李主张先分割此部分遗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已继承的遗产,因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子女权益、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若小李能证明小朱隐匿遗产,小朱可能少分。 2、小胡遗产未完成分割,离婚时应暂不处理。待遗产实际分割后,若小李认为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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