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子女继承权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成年子女依法享有多种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1.法定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未成年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父母、配偶等在继承地位上是平等的。 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时,未成年子女有权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一部分遗产。 在实际分配遗产时,通常会遵循均等分配的原则。 不过,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比如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家庭经济条件极为困难,同时又缺乏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收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遗嘱继承权: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未成年子女继承其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这样才能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3.代位继承权: 当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该未成年子女便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或母亲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总之,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其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切实的保障,任何侵犯未成年子女继承权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未留遗嘱。其遗产分配时,未成年子女小李认为应按均等原则分配,而其他继承人觉得小李生活无困难,不应和他们拿一样份额。此外,小胡立遗嘱指定未成年的小丽继承部分遗产,但小静质疑遗嘱形式有问题。同时,存在代位继承争议情况。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中,小李作为未成年子女属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特殊情况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如果小李存在生活特殊困难等情形,应适当照顾。 2、对于小胡的遗嘱,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符合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要求,指定小丽继承就是有效的。 3、若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未成年子女有权代位继承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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