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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健康人可以立遗嘱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健康人是可以立遗嘱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能力要求
遗嘱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它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并且要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健康的成年人,其心智和认知能力正常,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也能够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所以被认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也就有订立遗嘱的资格。
例如,一位正常工作、生活,思维清晰的成年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订立遗嘱。
二、遗嘱形式
遗嘱有着多种形式,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着各自不同的要求。
就拿自书遗嘱来说,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写完后还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明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健康人在立完遗嘱之后,如果自身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财产状况改变、家庭关系变动等,或者其内心的意愿发生了改变,那么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之前所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以确保遗嘱能够真实反映其最终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身体健康、思维清晰,立下自书遗嘱处分自己财产。后小朱财产状况改变,想变更遗嘱,但其之前所立遗嘱未注明日期,小胡认为此遗嘱无效不能变更,小朱则认为自己健康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应有效可变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能力要求看,小朱作为健康成年人,心智和认知能力正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订立遗嘱的资格。
2、关于遗嘱形式,小朱的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影响其有效性,进而影响后续的变更。
3、虽小朱有变更意愿,但前提是原遗嘱有效,鉴于其形式瑕疵,此变更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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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