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哪个优先受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并没有绝对的优先受理顺序,们的效力判定是依据特定规则来进行的。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形式要件方面 1.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在见证过程中,由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也就是将遗嘱人的意愿准确地记录下来。 完成代书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可以明确遗嘱的订立时间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录音遗嘱:录音遗嘱同样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录音或录像过程中,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当在其中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同时也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有助于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能够清晰地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相关人员的身份。 二、效力判断方面 当两份遗嘱都严格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并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时,通常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例如,如果录音遗嘱的形成时间在代书遗嘱之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以录音遗嘱的内容来执行;反之,若代书遗嘱的形成时间更靠后,则以代书遗嘱为准。 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对遗嘱人最新意愿的尊重。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分别订立了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代书遗嘱有两个见证人,遗嘱人、代书人及见证人都签了名并注明日期;录音遗嘱也有两个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中记录了姓名和日期。争议点在于两份遗嘱内容不同,应以哪份为准。 案情分析: 1、从形式要件看,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均符合法律规定,都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相关人员都按要求签名或记录、注明日期。 2、在效力判断方面,由于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且无其他无效情形,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若录音遗嘱订立时间晚于代书遗嘱,则按录音遗嘱执行;反之,则按代书遗嘱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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