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继承权只有儿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的继承权问题,并非只有儿女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子女,享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但他们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也有继承权。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扶助义务,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具体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还有与前妻所生、现与继父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小朱的父母健在,同时还有兄弟姐妹。争议点在于谁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以及继承顺序如何。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婚生子女,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子女,小静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小朱的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朱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他们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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